逾9成受訪煙民反對政府禁電子煙及加熱煙 促當局應規管而非禁售
發布時間: 2019/02/17 16:39
最後更新: 2019/02/17 16:40
政府於施政報告提出建議立法,禁止入口、製造、銷售、分發及宣傳另類吸煙產品,包括電子煙、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草本煙,日前正式向立法會提交草案。有團體調查發現,逾9成煙民反對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,團體不滿政府一刀切禁止所有新興煙草產品,促請以規管方式取代全面禁止,並區分電子煙和加熱煙。
去年10月底成立的「香港吸煙愛好者大聯盟」現有逾500名成員,聯盟在11月委託香港研究及發展中心進行調查,訪問逾400名煙民。調查發現有逾3成煙民有吸食電子煙和加熱煙習慣,逾9成煙民認為政府建議過嚴和不合理,並不支持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。
聯盟召集人鄭成林認為,外間醜化新興煙草產品,但全港有70萬名煙民,應尊重吸煙人士的自由和選擇權。
他又指,加熱煙成份與傳統香煙一樣是煙葉,只是以電子裝置加熱煙草吸食,政府容許售賣以霧氣加熱煙草的水煙,卻禁止加熱煙,有違政策一致性。至於電子煙,他認為政府應待有科學報告證明其對身體的危害,才決定取向。
香港報販協會副主席楊敏強表示,現時煙草產品佔利潤約4成,現有約2至3成報販有售賣電子煙或加熱煙,可再增2至3成利潤。他擔心,一刀切禁止會使顧客光顧黑市,甚至有煙民轉食電子煙等後減少光顧報攤,令報攤更難生存。
團體建議,政府應以規管方式,如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、限制包裝內容等,代替全面禁止,並區分加熱煙、電子煙等煙種分別處理,聆聽吸煙人士的訴求。